根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受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委托,审计处决定组成审计组,从2026年8月4日开始对吴琦等16位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予公告。
一、 被审计对象
吴琦、汪吉平、向云、马超、郑睿、易承宗、王俊、曹冬红、牛志宏、杜捷涌、赵志杰、黄世涛、李家坤、张勇、李太星、刘飞
二、 审计范围
对吴琦等16名同志近三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有关单位。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财经政策的情况;
2.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
5.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7.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及巡视发现经济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四、审计纪律要求
审计组全体同志需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在审计项目实施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电话87933329。